ㄧ、
九份礦山稱為「黑線」、金瓜石礦山是「紅線」。
兩個金礦山我都有做到。
菅芒草是不嫌土質貧瘠,鏟過五十萬噸的礦土進礦車裡,每一鏟礦土,都是我的肥底(沃土)。
我可以說是台灣現此時,最少年的僅存金礦工兼頭家。
家境關係,我沒有讀冊,許多同年都讀國小、初中,他們不可能,跟我一樣13歲開始進入坑內。
同時,我是民國42年次,是戰時台灣掘金斷層後的新生代。
往前推十年是斷層,金價低、時局(二次大戰末期日本殖民統治國策停止採金),沒有採金。
我的往後是採金礦工斷層到今天。
我等於是站在兩斷層中間高地(地壘)。
民國75年九份仔「尾醮」之後,再也沒有做醮了,九份礦山的採金可能也不再重啟。
二、
我十三歲,民國五十五年,進入九份本山四番坑的大竿林金礦工作。
當時,向臺陽礦業公司贌租大竿林金礦的請負者是王仔火土伯。
火土伯的大竿林金坑透往小粗坑金礦山。
十三歲給火土伯「請」。
接著在「金利坑」(承包者大名,以大名冠稱金礦坑名)、「鳳山坑」(承包者來自高雄鳳山)等等坑做過。
「掘進」、「磅石」(塞進、點放炸藥)、磅枝」、「牛稠」、「推車」、「拉拖籠」無所不至的坑內礦工工作都做。
當時「揹炸藥」(臺陽礦業公司走九份本山、小粗坑、大粗坑等黑線內各坑口,分送炸藥者)是一位年輕阿姨。
彼當時,工資大約五十元上下。
十四、五歲,
參加「分金」。
我們三人跟臺陽礦業公司寫字紙(簽贌租金礦坑道合約)。我原本,五十元工資內的二十元,當作勞力投入三人公家合股的股份。
工資只拿三十元,做為吃飯錢。
其他二十元就看可以占多少股份。
比如説,一個人出「金山分」(似乎專指:主要出資者)占百分之五十,他要負責購買炸藥、工具、設備等等。
另外一位師傅也跟我一樣地工資折抵出資。
「金山分」像是爐主,負責統籌;我們股東像是頭家們,協助爐主。
那次公家跟臺陽礦業公司簽的約,我和另外一位師傅各占25趴。
「金山分」占五十趴。
「金山分」是大股東。
飯包要自己帶,不是「金山分」來準備。
得金,按照股份分配。
十四、五歲,那一次的三人公家,煉製後,送到九份舊道金仔店賣掉,總數得金三十多兩,我分得快十兩,現場分錢。
當時一兩大約1300元。
三,
我們三人發現金礦脈時,像是土地公廟捐獻碑寫的無名氏ㄧ樣,完全不出聲。
民國五、六十年代,九份礦山的風俗,還是,偷地面上的蕃薯、雞,會被恥笑,偷挖金(礦脈)卻一點點歹勢(不好意思)都沒有,被發現偷金也沒完全什麼卸世卸眾。
整個九份礦村的天是三角的,萎了一角。
得金,是看土地公恩賜的福氣,不是看世俗的天理。
每個人都可能是偷挖金者。
好朋友知道了,也會來偷挖金。
見者有份。
抓到了偷金(脈)者,也會不出聲,怕驚動了臺陽礦業公司,而且,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看,在九份,大家總是相堵得到。
在日本時代,日本法律、臺陽礦業公司的日本和台灣人「請願巡查」,對偷金者是很不留情的。
都是在倚望土地公恩賜出金,何覓苦,去作抓耙仔?
得了三十多兩金,我們也沒有放鞭炮、請子弟戲來謝神。
四、
九份採金者得金後總是安靜的。
公然求財,暗中謝願。
除非已經被臺陽礦業公司知道了,也派監督到得金現場的坑道,金礦土也被送到臺陽八番坑製鍊,也被台陽按照上礦、平礦各分金抽分各一錢二、八厘,才會大放鞭炮、甚至、「請大戲」謝神。
九份俗語說的「毋通笑我散、炮仔一響汝就知。」,那是指已經被臺陽抽金分的「分金」者。
官方的九份金山、金瓜石金山、牡丹坑山金山、小粗坑金山、大粗坑金山的黃金總產量,實際是桂竹筍跟麻竹筍的高度距離。
我們三人得金三十多兩後,有跟祖先和土地公等等神明稟報,應允大節日再澎湃地拜謝。
五、
有一種取金者,九份稱為「散花仔」(散夥仔,尋金人)金瓜石稱為「狗節仔」(音ㄍㄠㄗㄞ ㄚ:káu tsat-á:也寫成狗蚤仔)。
他們通常是沒有能力跟臺陽礦業公司贌租金礦坑,但是,比地質師還厲害的尋金人。
我們都很佩服散花仔,他們可以從廢棄的礦坑內,找出有肉吃礦脈(富礦脈)。
向臺陽贌租的採金者,發現富金礦脈,趕緊掘完,掘不完,通常會「顧坑」(顧更)。
認為沒有值得製鍊的含金礦土,放棄,傍晚五點,離礦回家。
散花仔來巡了,一看是有值得工錢的,就會開採那些廢棄的礦脈。
就如同拾荒者會在垃圾中找到可以買米的歹銅舊錫。
六、
「這坑趁,彼坑了。」,得金三十多兩後,一直到我十八歲,三年內的「分金」,努力掘,都沒有什麼有肉吃的得金,連「米罐仔坑」都沒有。
了錢,那將近十兩黃金就都又投在金礦坑用離了。
民國六十年前後,九份金山的贌租者,普遍賠錢,所致,讓家人和自己半吃半餓。
例外的是,大竿林菜堂邊(樂伯二手書店旁的金山佛堂)的ㄍㄡ ㄌ一 ㄊㄡ在大竿林金礦坑的兩個坑道,各採得300多兩,總共600多兩,這是很有福氣的。
大竿林讓人尊敬的王火土伯賠了更多。
他後期虧損很嚴重。
幸好五個兒子都很優秀,其中,兒子的磨另股(似乎指搪缸:Honing)事業成功,致蔭了火土伯。
贌租金礦跟其他事業不同,結束營運時,只剩一堆廢土,沒有可以變賣的。
其他事業,就像台金外省人說的,爛船都有三斤釘。
金礦一年沒做,牛稠木沒改修,很快就爛掉,一切要重來。
戰前九份、金瓜石等等金礦山休礦,戰後的恢復就很花時間。
七、
這跟金價很有關係。
坑內金礦土的
「一碾土」(暫時先這樣寫:碾原音ㄌ一ㄥ ,liên-kim),大約5到6斤,若是沒有製鍊得一分金的可能,就不掘、放棄。
當年一分以下不夠工錢,現在就值得。
「一碾土」要經過「舂具」,人工拿掉石頭、「洗金」,很多工序才能製鍊成一分金。
民國60年,工錢一天50元,金價一兩1300元,除以工錢50,只能請26個「工」。
現此時,民國115年8月,工錢算2000,一兩金價20萬元,200000除以2000等於100,可以請100工人。
民國60年跟民國115年的工錢與金價比是26:100。
舊案新判,當時一碾金土一分金的標準,按照現在可能0.5分含金都可以,工錢比黃金便宜了。
八、
現在九份金礦還是不值得挖,因為沒有專業金礦工,更重要的是環保問題,以前廢土石直接丟河邊,現在你丟一車看看。
九份礦山也有無煙炭,民國60年,金礦沒有前途,也有金礦工,現地,現坑轉挖煤礦。
我也在18歲前舞過煤礦,沒有趁到錢。
九份的金礦脈和煤礦脈常常交叉分佈。
金礦脈是在比較直挺,土炭是歸直面,金礦岩石硬比較安全,土炭是整片像牆,炭坑危險多了。
九、
十八歲(可能正式取得入坑的勞保資格)就到金瓜石礦山台金公司入坑當「出土工」(鏟礦土工)和「尾砂工」(尾砂工程)。
從金東坑(東字發音同國語,ㄉㄨㄥ)到六坑。
民國六十年做到民國七十四年,中間有三年服兵役,總共十一年半。
民國60年起,我待過的金瓜石礦坑,坑內溫度分成「涼坑」,大約20多度,「燒坑」大約四十多度。
「燒坑」不是因為挖得深,而是海底的「火山脈」,嗆煙上來。
「燒坑」在工作面會先挖個水池,鏟了半台車就要浸在水池裡。
人坐著不動,也冒汗。
河洛人不愛做,幾乎都是阿美族等等的原住民朋友在做,很艱苦。
金瓜石六坑的「尾砂」,很神奇。
是用幫浦將廢土石回填岩石被挖空的礦脈,一個大桶,讓水流進去,靠水力回填。
十、
九份、金瓜石兩座金山都待過,礦山有三帶,九份是「石岩」,東到百二坎有斷層,再往南是牡丹山金母礦一帶是「青麻子」、青如水的岩石,金瓜石則是「火岩」,也稱為「火山岩」。
各金脈岩因此有各種的變化。
十、
18歲進入金瓜石台金公司擔任「掘土工」,一天掘十台礦車的礦土,一台礦車要鏟36個畚箕的礦土,一畚箕五十斤重,一台車是1公噸重。換句話說,這十一年半中,工作天我都掘十噸的礦土倒進礦車裡。
民國六十
年掘土工,一天薪水大約70到100元,
每個月上班28天。
每台礦車,可以裝滿36畚箕,每個畚箕五十斤,等於鏟進一噸。
鏟完十車十噸就可以下班,也可以連班(加班)繼續鏟。}
很感謝父母賜給我強健,讓我雙手、雙腳打開局面。
(2026年8月27日九份樂伯敬記。非常感謝士紳的指點。基於尊重隱私、內容有所隱匿。相片是今天九份的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