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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山
五分山
【因為拙文過長,分成兩篇,上半段請看義理2之1,非常謝謝。】
(三)陳大哥的採金歲月,對偷金,採金的回憶
【三更窮,四更富,五更起大厝】,四年前剛到九份時,常聽到老礦工說起。感覺很親切。一九三零年台灣作家【秋生】在一篇名為【鬼】的短篇小說裡,形容一位賭徒【金德】一夜致富判若兩人的闊綽。也是如此地引用這句諺語。(原載於【台灣新民報】三三二-三三九號,1930年。明潭出版社,民國68年版,小說選集) 。
他又咳起了嗽,說,我也少年過,空思夢想著要讓家裡人有歡笑,不驚沒飯可以吃。光復後,阿爸五十歲就因為砂肺,臥病在床,整整十年,因為窮赤只能採草藥治療阿爸,我是長子,為了爸母與底下八個弟妹,十五歲我就從坪林尾的做山人返回九份下金坑當辛勞仔。
兩年前某一個夏天的清晨第二度來到了九份某座廟裡,這是幾天前就和擔任管理員陳大哥訂好的約會。
陳大哥正忙著將信徒祭拜過的小蠟燭,放進大蠟燭的柱杯裡。我在想,是不是如此,大蠟燭本身便可以省著用,持續燃燒?
他咳了輕微的嗽,拍拍自己的額頭說,很不好意思,今天是咱人的十六,光想著拜拜,卻忘記與你開講的約束;可能是少年時,用王水煉金傷了大腦,才會沒記性。
沒想到民國23年次的陳大哥,道起歉來卻有少年般的羞赧。
雖然這是他的幽默話,我還是問說,王水不沾到,不聞到,不就沒事了嗎?
他說以前大家不懂,許多金礦工在家裡就煉起來,如今老了,年歲有了,各種奇怪的症頭就出來了,可以說痛得不想要活,我很少鍊,否則還得了。
他忍住咳嗽,恭敬地邊將小蠟燭,放進大蠟燭杯盤裡,邊說,小蠟燭丟掉很可惜,參在大蠟燭杯盤裡,有更大的光明效用。這也可是環保又省錢的一款。
他端著茶與茶點,陪我走到廟埕,坐著聊聊天。
遠望著大海,他指著台陽金礦公司說,那是九份金礦區的大地主。陳大哥說,退休後,三年前,曾經被台陽公司召喚從事金礦坑坑道維修工,最後一項工程就是,在九份下方的國英坑打通到侯硐,總長大約是三公里。
為何可以有這份技術,又被台陽請回來呢?他靦腆卻又難掩得意地說,這技術,不是三天兩天,也不是一本地質學講得清,必須靠經驗,會看塗面與石面,才有辦法決定該在哪裡,安放撐起【卡大kada】也就是【坑道】的支撐木。
這就是為何,民國五十年起,九份仔金坑稀微後,東北角的煤礦主,相爭聘請九份仔金礦工當掘進工的緣故?
掘進工是採金的先頭部隊,可以說是礦坑的海軍陸戰隊,海陸仔掃除登陸障礙,掘進工則是為採金工挖出一條條的坑道。因為有經驗的老師傅一看,就知如何不會讓礦坑【落嵌】,也就是落磐,後頭挖金部隊的才不會遭遇危險。
他說得好神聖,我問說,那會看土面與石面,是不是也很會看金礦脈的厚薄。
他說,對啊,所以有經驗的金礦工常常也當起礦主,作老闆。光復後的頭前兩三年,因為金礦工還沒有全數返回九份仔,又加上戰爭後的殘敗,可以說淒悽慘慘。但是金坑就是金坑,錢水是活的,民國三十七年開始,九份仔又是滿山的人,又是滿山的錢。我,是亦做過幾回的頭家。但是,還是得看有沒有土地公賜與的福氣。沒有福氣,一塊烏漆漆的石頭也許是黃金礦石,但是你就是會錯過。而別人就是會看到。而我,就沒有那福氣,可以【剪到注】,掘得大金脈,後手,賠了了,又當起領薪水的【辛勞仔】礦工。
頭家?我好驚訝。
他又咳起了嗽,說,我也少年過,空思夢想著要讓家裡人有歡笑,不驚沒飯可以吃。光復後,阿爸五十歲就因為砂肺,臥病在床,整整十年,因為窮赤只能採草藥治療阿爸,我是長子,為了爸母與底下八個弟妹,十五歲我就從坪林尾的做山人返回九份下金坑當辛勞仔。
十五歲?
我問他說怎麼那麼早?他說那是【義理】,他阿爸為了養家,年紀輕輕更早就下坑,可以說,厝內有辦法,誰願意做金坑的工仔,但是總因為有著家庭責任,才會拿生命與健康來換養家賺錢的機會。自信,滿山的金坑我行透透,又加上,賺到月給(薪水),沒開沒飲沒博,飼一家夥人,儉腸凹肚,存一些錢,二十歲,就向台陽金礦【(貝菐)pacht】一個【坑目】,換句話說就是向台陽租一個坑道,七三分,我可以得到所挖到的金子的七成。若是沒挖到,兩不相欠,只是盈虧自負,賠了自己的時間與發給【辛勞仔】(員工)的工資。
他說,不論是日本仔還是中國政府的時代,九份約有三四萬人,酒家等聲色場所,怕不有五,六十間。較早,九份仔人,錢趁的真正多;這金仔運若是來,敢若是下港做大水,金仔,用桶仔盛都盛不完,擋伊不住;趁的錢親像是大西北雨的雨水,一直來,雙腳盛不完。較早的時陣,沒銀行,錢多到無位可以放,但是,又合水流去相仿,沒幾個人守得。又親像是水流,給流去了。
可能覺得不可思議吧?我就請教說這般地賺大錢是礦主才有,抑或是礦工也有?
陳大哥說,【礦主趁較多,但是,工人也足好趁。礦主若挖到金脈,加減會留一些金仔屎予工仔人。而家己也會加減復去尋一些。】。
看來,昔日的礦主也頗有見者有份的觀念,會將部分黃金屑末留給礦工們平分,而不會獨自占為己有。
那麼九份金礦工的主要來源是薪水還是分金仔?
陳大哥說,攏全是分金仔,薪水一少許爾爾。可以說沒有甚麼薪水。倚望的還是掘到黃金。但是分的部分,就要想辦法偷出坑外。
這倒是頭一回聽聞,九份金礦工的收入主要是在掘到黃金時礦主的賞賜,而且要想辦法偷運出坑。而不是那份微薄的薪水。在【三級承包制】下,【礦主】與【礦工】,實質上都是九份大地主台陽公司的承包人與受監督者。而台陽公司的頂頭監督者更是【政府】兩個字。
陳大哥所說的【礦主】,並不是指【台陽金礦公司】或者其他金礦公司,指的是,承包某一坑道的承包者。如何以多報少將黃金帶出礦坑呢?也就是如何偷金呢?那台陽公司也會偷嗎?
他說,台陽公司,我不知道;但是,礦主合礦工仔,認為彼是土地公的恩賜,留一些土地公銀是正當的。畢竟這礦山,是日本人從台灣人手上巧取豪奪予日本仔,再轉給台陽,其他日本公司或者台灣人的公司。
嘿,這說法與史明先生在【台灣四百年史】一書中描述的【顏雲年一族】同個調調ㄟ。書上說,【台灣台北的瑞芳一帶,從早就以產煤而聞名於中外貿易界。日本據台後,總督府乃以該處的礦山(金礦,煤礦)當作無價的經濟特權,把其採礦權授予本國的日本企業,擬以引導其來台採礦興業。然而,從總督府獲取採礦權後的日本企業,因對台灣人地生疏,情況不熟,所以都把有關採礦工作交給本地的台灣人包辦,使之代為招募礦工採掘。從此,在基隆,瑞芳等北部地方,即產生了一種寄生性的中間剝削階級,只要能招募到鑛工就能從中分到一比非分之財,就是所謂的【鑛山請負者】顏雲年,顏國年兩兄弟......就是如此起家。】
陳大哥說,話是不錯,但是,【台陽礦業公司】相較於其他台灣礦業甚至是台灣所有的老闆來說,是很厚道的,對礦工算是很照顧的了。這是因為,顏雲年兄弟的母親也是艱苦人出身,有交待公司及小輩,要善待讓他們起家的【承包礦主】與【辛勞仔礦工】。而他們兩位為人也講義理,所致,顏家的後嗣也有後福,有才情,目前為止,比起其他的大家族,還算有很好的發展。
這倒的確是,司馬嘯青先生說,{日本據台之初,於一九八六年發布【台灣礦業規則】以整頓礦區為名,實則確定各礦區由日人分霑的權益。同年十月八日由【藤田傳三郎】所主持的藤田合名會社,取得【瑞芳礦山採礦權】.....而藤田氏就是參加【牡丹社事件】征台的【御用商人】......。一九一四年藤田經營的九份礦區邁入第九個年頭,由於瑞芳坑口零散,礦脈不整,管理困難,無利可圖遂以三十萬元,乃將瑞'芳全部採礦權以三十萬日元,期限七年,租與顏雲年。.....顏雲年能詩文,屢屢參加科舉考試而不中,甲午戰爭後回到瑞芳(魚桀)魚坑,也曾參加基隆河淘洗金礦的行列。憑藉著個人努力,從藤田的巡警人員擔任【巡查補】,繼而借得五百日圓承租礦坑做為起步,....。他將礦區分為七個區域,轉租他人開採,分區監督。由於申請人士眾多,租金之收入,竟超過原先付與藤田家族的權利金。.....顏家當年慷慨解囊辦教育,地方受益子孫傳衣缽。.....承先啟後,創業守成.....}。(五大家族,自立晚報出版,75頁,民國八十年版)。
顏雲年,顏國年兩位兄弟,捐贈過瑞芳,基隆公學校。而顏家子女的確是如此秉承家風,捐地捐款興建欽賢國中,基隆光隆商職....。這些大手筆先不論,我手上有一本【現代日語會話】丁顏梅女士送給詩人陳逢源先生的女公子的簽贈書。民國六十年的序言裡說,【.....乃以著作權無償提供三民書局,廉價供應,以廣留傳......】。連版費都注意到了。陳大哥聽我一說,好開心。彷彿那也是他的驕傲。
承包制,對礦工的利與不利,我不懂,那該是學者們去探討的。我倒忘了問陳大哥的意見。只是,在承包制下,在礦區,礦工或者其子弟,常告訴我,早期,他們或者他們的長輩在礦坑受傷或者死亡,只能領到勞保給付,而礦業公司頂多包紅包或白包。因為層層轉包下,最沒資力的【礦主】也就是【小包頭】才是法律上的僱用人。我的朋友們,九份黃金茶舖的沈先生與侯硐喬書友,他們各自的父親便是因為坑內落磐,從民國六十年左右就癱瘓臥床,直到幾年後去世為止,完全依賴各自的母親與長兄撐著,才不至於家庭離散。或許,史明先生是這個意思而有感而發吧?我在九份三年多,礦主與礦工們遭遇災變或健康受損時,總是默默承受這痛苦,而未曾聽到他們認為礦業公司該負責。上九份的起初,我請教他們有無撫恤金,或者有無退休金時,他們都說有。一年後,我才弄清楚,那是勞保的給付而不是礦業公司。沈先生與喬書友的父親,幸好民國四十年起有勞保,否則,就會如同陳大哥的父親,只能吃草藥,聽天由命了。
講到這裡,陳大哥笑著說,萬般皆是命。要落坑前,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會砂肺。只是希望別太拖磨厝內人。
陳大哥說,後來,賠完了,回頭再做別人的【辛勞】。那時候會想當【礦主】,想的是,"三更窮,四更富,五更起大厝"。每天金礦公司會派一位職稱為【監督】的職員,來巡視密密麻麻的坑道檢查是否有挖到了金礦脈,挖到了就做記號,避免礦主偷金或者越了承包的坑道界限。
偷金?
他說光復後,金子起了一陣子的價,好價沒多久,因為在大陸時期的失敗經驗,【中國政府】驚惶於幣值波動,影響經濟,自民國三十九年到五十年左右,對黃金買賣有時管制有時開放,並且,價格不准自由起自由落,就是等於現時的【凍漲】。
但是挖採提煉等設備卻隨著物資年年起,因此礦工月給還是與危險性越來越不成比例,而礦業公司與礦主也不敢再多投資在礦坑的經營,這可以說是九份仔金業敗落的原因之一,雖然九份仔金坑內還有金。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薪水老是漲不上來,抑或是其他的因素,光復後換政權了,還是會偷金。而且共款是大家都在偷,所有的礦業公司也會以少報多給政府,而礦主與所聘請來的礦工也合夥偷漏報給所有礦業公司。那是公開的秘密,但是上上下下一條心。日本時代日本人抓得很嚴很沒人性,【中國政府】來了之後就很鬆,然而聽老一輩講,日本時代偷得更是多。
那【監督】不管事嗎?
他說,光復後,監督都是認識的本地人,不要太離譜就好。更何況礦業公司與礦主,礦工之間,在黃金面前是爭奪者也是合夥者的朋友關係,彼此還有一款微妙的恐怖平衡,鬧開來,對誰都沒好處。再說,黃金是土地公伯仔的手頭錢,誰有福氣誰就取。
這我很相信,我有一位從小就隨幫傭的媽媽住在礦業公司的喬書友,每天看到的是,當時名震台灣的礦業公司大頭家的心腹,天天在為大頭家偷鍊金,當然這些是不上報給政府的"外路仔"私房錢。
講到離譜,陳大哥說,有一回,我在牡丹坑的金礦坑,向瑞三礦業租了一個坑道。好不容易挖到了金礦脈。將一些金沙土,大約是三十公斤重,放在麻布袋裡,叫一位少年【辛勞仔】,恬恬偷偷扛回九份仔,準備私底下披沙揀金。
【披沙揀金】老先生的用語好文雅,記得這四個字,在光緒18年台灣巡撫邵友濂以此當作台北府歲試的試題(張瓈文編,九份口述歷史與解說資料彙編 ,文建會出版,第三十四頁)。
陳大哥說,那時候,公路局的巴士,有走九份,樹梅,大粗坑,牡丹村到雙溪鄉的102號公路。這位少年辛勞仔,很節制地從牡丹坑內的坑道,彎彎繞繞,徒步走到大粗坑的坑口。九份產金區,所有坑道都是相通的,那樣走是對的,如果從牡丹坑出來是太招搖了,對瑞三礦業太沒有尊重。
問題就是在,這位少年辛勞仔,坐上公車,將金沙包往車上一放,在派出所那一站落車後,忘了到我家裡,晚上了還沒看到人。大家很緊張,以為這少年辛勞仔,偷懶直接走牡丹坑的明路,發生意外,跌落山溝了。
聽了陳大哥的敘述,這我不認為當時他的擔心是過慮,牡丹坑真的是很危險。因為我常去那裡遊走,都是懸崖,扛三十公斤在肩上,一不小心就會跌落了深谷。
但是,我很難想像。那位少年礦工背著沉沉贓物,走過滿是礦工的坑道,滿是乘客的巴士,還有滿是警察的派出所,沒人注意到嗎?為了不打了陳大哥的岔,我也沒多問。
陳大哥說,後來,只好到這位少年辛勞仔家裡,報【不平安】。沒想到,他就在家裡呼呼大睡,而那包金沙土就在客廳拜神明的紅隔桌底下。那一回煉出來的金子,他這個頭家與所有的八位辛勞,不分階級與年紀,按照九份仔的規矩,找了輕便路一間酒家,大家公平地分配。自己那一份,拿出來請吃了一頓澎湃的酒席,壓壓驚。
酒席?我問說九份仔人常常吃吃喝喝嗎,他說,大出金的時陣,可以說消費水準比台北高,【上品送九份仔,二級送台北】。九份仔人有一句話說【有錢就有大出手】,罕得看見有做礦的守得住,甚至有一位九份仔大好額人,某某某(姓名保留),日本時代就開始向日本政府申請牌照吃烏土,光復後,沿街向人伸手要煙,往生了,需要大家幫忙才有一副棺材。
而挖到黃金,就在酒家裡吃喝,愉快氛圍下來分配與分發錢款;流氓與流氓間,公司代表與政府長官們,讀書人與讀書人.....通通都到酒家交際應酬,牽親引戚或者喬事情,這也是為什麼,再多的黃金也守不住的原因之一。大出金,大趁錢,就大慷慨囉。
烏土,那是鴉片。我突然想到了喬書友常說的【僥倖趁,失德了(了,音ㄌㄧㄠˇ)。】可是,鴉片是日本政府依法專賣提供的啊,是誰失德呢?讓許多九份金礦主與礦工因為鴉片而敗了家?
陳大哥又說,作金坑,大多是運氣的成分。九份仔人說,【有長年的朋友,沒有長年的頭家】一切看土地公,挖到金礦脈,便是繼續投資租用其他坑道的大頭家。如果沒有【剪到注】沒趁到錢,便是回頭作別人的辛勞仔,存了錢,東山再起,招兵買馬再租一個金坑作頭家。不管是頭家抑是辛勞仔,永遠攏是朋友。
我們做金礦工的比煤礦工安全多了,比較不會落嵌(落磐)合出磺(瓦斯災變),悲情這兩字是有了【悲情城市】這電影名稱,我們才第一次與九份聯想在一起。有飯吃哪會有悲情?那已經是天公伯的恩賜;沒飯吃想飯吃,哪有閒功夫來悲情?我們要落坑前,總是會到土地公前燒香祈求;落了坑,休息一會,才開始掘。講是工作八小時,實際上只有六個多小時,其他時間在開講。下班出坑了,就不管土地公了,連看也不看一眼,趕快回家向祖先上個香,洗個澡,香噴噴的忙家務是或者泡茶。有沒有掘到金都沒關係,明天土地公保庇,落坑就會有。
曾經有一位當了好幾回頭家與辛勞仔的金礦工,作【礦主】敗光了,又當了我一回的辛勞仔。在我承包坑道的附近偷挖還沒承包出去的坑道。竟然挖到了金礦脈,二話不說,和大家分享。回家時伊的查某人還正在削番薯皮準備煮沒米的番薯粥,給七八個小鬼頭當晚餐。誰也別笑誰窮赤,九份仔人常講的,【炮仔聲那彈起,就會知富貴逼人來】。每當挖到礦脈就會燃放鞭炮感謝土地公及神明。但是沒人會想到該感謝政府與礦業公司給的機會,因為這是自己以生命與健康換來的土地公錢。這也是眾神明庇護的血汗錢,更何況土地公比政府及礦業公司更早立足於九份仔。
運若透了,這土地公錢來得就很突然。有時陣,厝內查某人正在灶腳,哀歎查甫人沒路用,予(讓)厝內沒米落鼎,而他的尪婿可能已經大著金,正在計畫上九份仔的酒家,找酒家女值勤,宴請她娘家父叔兄侄。
陳大哥說,我算是守得住的了。那一回宴請,吃澎湃。是很特例了。因為還有八個弟妹與查某老以及一堆子女要照顧。我將我的八個弟妹成養到小學畢業,也讓罹患胃癌的母親安享天年。
我有點懷疑地請教他,既然會看坑內的土面與石面,來決定欲租哪個坑道,而且又勤勤儉檢守得住為何還要來當"顧廟ㄟ"。當然我不敢完全說出我的質疑。
他說,人活著,就要動。顧廟ㄟ,也是答謝神明保佑的一款感恩,更何況可以趁點錢給子孫,就像我們夫婦還再作回收,也是如此的原因。但是,講到沒有【大著金】,這我也想不曉,我那麼會看【卡大】(坑道),就是常常摃龜。可能是沒土地公的【金仔緣】。
但是,少年時陣的日本時代看嗣大人如此辛苦,才會有【予厝內人有飯可食的夢想】。倚望可以起家。如今,雖然沒完全但是也有七八分的達成囉,而且,除了有砂肺的症頭,可以說,平平安安過了大半生,真是土地公,神明合祖先保庇了。讀書人抑是好額人的子弟,少年時可能會想得比較清高。但是對我來講,厝內人有飯吃有厝住,才是實在。
他高挺起頭與腰桿,再咳幾次嗽說,阮算是幸福的。他說,【三更窮,四更富,五更起大厝】,三更的時候還窮赤著,四更時候就著金賺了錢,五更就開始蓋起大厝。予一家人幸福地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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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分鬮原文:
仝立分管合約字人孫寶陳水愿等宝有出血本銀合夥總結首鄭邦觀仝四結首高欲,楊景,周鎮,沈自等合夥四拾股向秀朗社番給出林埔地土名坐落
柑腳坑其東南西北界止以及口糧并帶坑溪泉水通流灌溉俱各登載大墾約內明白宝自己份應得山林埔地分在貳拾玖龟約內而山界田地界止再登載約內明白但上年間立契字未有分管踏明界止立約為據合當僉議欲各開闢成田
栽種大菁將山林田地踏明界止各對半分鬮為定踏明界止批條開列於后此係至公無私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同立分管合約字弍紙一樣各執一紙付執存炤
一批明陳水愿應得山林田地東至溪中為界西至大崙分水為界南至小垵尾直透豎崙立石為界北至張求毗嗹分水為界田地北至埔尾為界一批明孫宝應得山林東至高水田地毗嗹為界西至大崙頂為界至二十鬮竪郊毗嗹為界北至小垵尾直透豎崙明踏立石為界田地北至埔尾為界炤再批明宝應得第二鬮田地一所又應得第六鬮田地
代筆人 王永福
知見人 張求
知見人 陳萬伍
知見人 孫金
在場見人 周鎮
仝分管合約人 孫寶
陳水愿
同治七年 肆月 合同
內註字北一字腳一字改總一字
山一字口一字孫一字共六字再炤
註:(
有清朝的關防驗訖大印
蓋在第一行到第六行
同時還有對折契約書的"合同"兩字之一半)
在黃金生產時代,一夜致富是九份仔人的夢想,誰不喜歡黃金呢?我偷偷地告訴你,偷金可以說是對家庭責任的具體表現。金瓜石自從日本時代就是國營,我不了解我不敢亂講。但是所有九份仔的礦業公司,礦主抑是新勞仔,誰沒共同偷過?而且所有的地方頭人,讀書人,作官府的,友ㄟ(流氓)誰人不是目珠紅紅看著黃金,而巴結著或是威嚇著公司大頭家,礦主或者是辛勞仔,甚至是幫忙著偷金, 只是從來不讓家人知道,畢竟這是可以與朋友合作,但不適合講給家後(太太)與子女聽。
聽到這裡,想起了,金礦工談起偷金都說得鉅細靡遺奇招百出。但是幾乎千篇一律說的都是別人的經歷,可能就是這原因吧?我不好問他,那您偷過金嗎?於是,我說,您歸個九份的金坑攏行透透,有沒有朋友偷過?
他又咳起嗽說,偷金通常都是兩人以上同心協力。金礦裡有密密麻麻的坑道,很少會有人發現,但都是一組人一起做。要偷一定是一起偷。要分也是一起分。都是在坑道裡先研磨好,再以水銀提煉。
剛光復的時候,礦工月給雖然比日本時代好,但是,再怎麼好,一天八小時只能賺四斤米。他是長子,底下還有七個弟妹,還有已經臥病在床的阿爸,就靠這四斤米。
但是民國40年左右開始有勞保,而且金礦工的薪水雖然少,但是【分金仔】的關係,實質收入與一般人開始拉開距離,比軍公教及警察甚至更高。這與日本時代大不相同了。日本政府看不起低層百姓,但是對仕紳與吃公家頭路的人有明顯的扶持。他在823砲戰前兩年,當第一期的兩年常備兵,月薪只有25元,只能買幾包新樂園煙。因此大家珍惜礦坑工作,除非真的是家裡欠索費或者想橫財,否則,已經很少聽說以那款傷身又沒有尊嚴的方式來偷金,而且不再將偷金人當作英雄了。相反地是,與顧守在礦坑口的【巡丁】以及坑內巡察的【監督】打好關係。比如說有時候會在兩者面前,故意撒落一些黃金,然後轉身走開,從此就能享受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好處。偷金就輕鬆多了。日本時代,檢查礦工有無偷藏黃金,台灣的職員比日本人還嚴厲與仔細,但是光復後,就好多了。
那還有其他方式偷金嗎?我心裡聯想著。
陳大哥說,他們這一代人,從小就走在異族人制定的法律邊緣游走。他記得就讀小學一年級時起,就常常揹個書包,到九份大竿林阿姑家,讓阿姑將偷買的,私宰的大肥肉,用姑婆芋葉,密密包著,不露出氣味,然後再走回八番坑附近的家。當起日本話叫【yami】的小小走私販。也看到一位阿姨,經常從牡丹坑背後揹著一個小嬰仔,讓小嬰仔的頭露出來,讓日本警察誤以為沒有異狀。而實際上,小嬰仔的屁股下是一塊豬肉。她賣了,賺的黑市價差讓她可以養家,因為她是礦工寡婦。而這抓到了。那就慘了。
太平洋戰爭的前後,瑞芳發生了【五二七思想事件】,日本政府抓走了包括瑞三煤礦的李建興家族,金瓜石黃仁祥家族,以及一兩千人的大小礦主,礦工,讀書人與地方人士。死亡的,就有幾十人。好幾年直到日本天皇【玉音放送】宣佈戰敗前,人心不平靜,深怕日本警察或特高送【調問單】來。我很幸運,五年級的時候,老師鼓吹要愛國,若不是我父親阻擋,我也可能去日本參加【海軍少年工員】。那可能,就像九份許多玩伴,一去不回了。
他說,我當兵是【彈葯兵】,國語不通,但是那些來自大陸各省的【少年芋仔兵】共款國語不靈光。然而,薪資共款是二十五圓,並沒有因為是外省人而有日本時代【日本人】般高台灣人一等的特殊禮遇。後手,這一批【少年芋仔兵】陸續退伍了,也有許多轉到金瓜石國有礦來,但是九份的就不多。
那一代台灣人總是在驚惶中過日子,看到軍官或警察的佩刀就會心驚。他說,他還記得台灣光復的初期,英國政府的大使館到金瓜石與九份來,要尋找一位看守【英軍俘虜】的台灣人。當年,日本人將英美澳...俘虜關押在金瓜石的五坑與六坑作銅礦工。日本政府給的待遇好像是畜牲一樣。那兩個坑,台灣人很少,有的話,幾乎都是偷金的【金仔犯】,空氣壞,吃得更是少。每個人瘦得只剩皮包骨。這個台灣人一聽到,英國大使館來了。嚇得躲起來。但是怎麼躲呢?語言不通,家人也不懂得那位新的【內地人】翻譯的新國語【北京話】,緊張了兩天。第三天,終於出面了。原來,那是英國倖存的俘虜,為了感謝這位台灣看守常常偷偷摸摸塞給他們幾粒方糖。陳大哥說,這被日本政府抓到,那可是會打到死的非法的【非國民】行為。
台灣光復了。中國政府來了。九份隔了一年多,才逐漸有生機,我的阿爸先行獨自一人回到九份來採金。民國三十六年的二二八事件,阿爸親眼看到,九份仔有兩個二十幾歲的少年人,某某某與某某某(姓名保留)率隊到九份派出所,搶運出一座機關槍,架設在九份仔與金瓜石中間的基隆山山崙,對著滿是國營的金瓜石礦區,一陣子的掃射,傷害了外省人也誤傷了本省人,xxxxxxxxxx(本段文字保留,待查證),但是,沒半個月的久,就被綁在九份仔派出所的那兩隻電火柱的柱仔面,被槍斃的那段情景。
在此一同時間,我就在平林尾的柑腳坑作山。就見到連著幾日,許多驚惶的都市人,自行疏開到山上來。直到幾個月後才陸續返回都市裡。
他接著說,光復後第三年起,生活比日本時代好太多了。現此時,我想不通,為何少年一輩說日子難過,當然這是我手面賺吃人的想法,無法了解下一沿的苦境,這也可能跟日本時代同時期的讀書人抑是好額人的感受不同款。
他說,廟宇角落,有一座民國八十年左右的捐獻開支碑,除了新台幣,還寫上了當時米價與金價的價格。也有著砂肺的陳大哥說,這樣才可以看出新台幣當時的物資價值,對日本時代戰爭前出生的底層人來講,米是最實在的,黃金是想望,有了米誰還需要為了黃金失去尊嚴。但是,陳大哥又說,現在我與我的查某人,一個看著廟一個作回收。有了米也有黃金戒指,可以有尊嚴的過日子,人生真是可以了。
他又咳起了嗽,接著說,如今有一間改建過的水泥透天厝,雖然土地所有權猶原是台陽公司的;雖然沒有【大著金】,但是也起了大厝了,子女也都真有孝。雖然,那張曾祖父的【 分管合約】猶原是草紙一張。
告別了他,走出廟埕。就見他又將小蠟燭放進大蠟燭杯柱裡。聯想著,這會不會就像是九份金礦公司與礦坑承包人的轉包轉租關係呢?彼此依存彼此蒙利,共同閃爍光亮,雖然小蠟燭總是吃虧些。他們那一代九份金礦工,是與非的觀念,是我無法懂得的。他們的法律與道德似乎也與世俗不同,恐怕我一生都無法懂。
常常接受許多金礦工或金礦主熱情招待的我,能稍微理解的是,三更窮,四更富,五更起大厝。是那一代九份金礦人的全民運動。只要活著,只要肯下坑或者只要肯投資金坑,人人就有機會一夜致富,因此樂觀,海派,真誠,驍勇與喜愛交朋友。或許那是不同於農業文化的義理的採金文化吧。陳大哥好令人尊敬。雖然祖產都歸公了。但是他作了自己的主人,扶持了一個家,讓一家人都有飯吃。滿是喜悅地走在九份老街,當然,不再驚惶,雖然肺不好,右耳朵已然失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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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陳大哥夫婦,喬書友,拾餘叟,沈先生,九份深藍五號廖雪玉小姐,虎寮潭陳老先生,雙溪簡先生,陳先生提供資料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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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分鬮原文:
仝立分管合約字人孫寶陳水愿等宝有出血本銀合夥總結首鄭邦觀仝四結首高欲,楊景,周鎮,沈自等合夥四拾股向秀朗社番給出林埔地土名坐落
柑腳坑其東南西北界止以及口糧并帶坑溪泉水通流灌溉俱各登載大墾約內明白宝自己份應得山林埔地分在貳拾玖龟約內而山界田地界止再登載約內明白但上年間立契字未有分管踏明界止立約為據合當僉議欲各開闢成田
栽種大菁將山林田地踏明界止各對半分鬮為定踏明界止批條開列於后此係至公無私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同立分管合約字弍紙一樣各執一紙付執存炤
一批明陳水愿應得山林田地東至溪中為界西至大崙分水為界南至小垵尾直透豎崙立石為界北至張求毗嗹分水為界田地北至埔尾為界一批明孫宝應得山林東至高水田地毗嗹為界西至大崙頂為界至二十鬮竪郊毗嗹為界北至小垵尾直透豎崙明踏立石為界田地北至埔尾為界炤再批明宝應得第二鬮田地一所又應得第六鬮田地
代筆人 王永福
知見人 張求
知見人 陳萬伍
知見人 孫金
在場見人 周鎮
仝分管合約人 孫寶
陳水愿
同治七年 肆月 合同
內註字北一字腳一字改總一字
山一字口一字孫一字共六字再炤
註:(
有清朝的關防驗訖大印
蓋在第一行到第六行
同時還有對折契約書的"合同"兩字之一半)
金瓜石
茶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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